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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學會覆教育部回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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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
發文者:台灣語文學會
受文者:總統陳水扁先生
行政院游錫堃部長
教育部黃榮村部長
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主任委員鄭良偉教授
文號:TLLS(函) 2003-005
發文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四日
主旨:籲請教育部慎選委員,重組國語會,重新聘請中立之語文教育專家學者主其事。
說明:
一、 頃接貴部來函,對本會函(TLLS(函) 2003-004)中所提之要求作出回覆(台語字第0920084996號,以下簡稱覆文),謹此致謝。
二、 然貴部覆文對我們所提「重組國語會,聘請中立之語文教育專家學者主其事」之主題建議並未答覆。
我們所最關心的並非如覆文所提鄉土語言教育採用何種音標的問題,而是程序問題。自政權輪替以來,
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之成立就充滿黑箱作業的批評,上屆國語推行委員會24位委員中有一半委員非語文專家學者,
其餘一半之語文專家亦有一半是通用拼音之支持者,總共有三分之二是通用拼音的支持者,據此結構,
最後通過中文譯音及客語採用通用拼音並不意外。11位有名望的語文學家(如李壬癸、何大安、楊秀芳、
曹逢甫…等)因此退出國語會做為對國語會組織程序之無言抗議,貴會似乎也無動於衷;拼音問題既然是一個有爭議的問題,
理應聘請有名望而立場中立之學者擔任,然本屆國語會重組時,教育部竟聘請已有既定鮮明立場的鄭良偉教授擔任主任委員,
鄭主委上任以後,其所指派的11名新聘委員中,竟有9名是教會羅馬字的支持者,均為鄭教授之好友、
學生、教會人士,其偏袒教羅之心態昭然若揭,誠屬違反程序正義。既然兩屆成員均屬有特定立場之人士所組成,
我們誠懇要求下屆委員聘用、組成國語會時,務必深入了解委員之立場,慎選中立之語文相關學者專家,
尤其主任委員更應中立。有特定立場及有代表性之專家學者亦應有其參與空間,但其總數不應超過全體委員之一半,
以維公正。有特定立場之專家學者參與國語會亦有意義,所謂「中立學者」之身份可以經其認定,
對於日後平息爭議當有助益。
三、 關於音標採用那一套我們所關心的仍然是程序問題。
第一、覆文謂貴部已成立「閩南語拼音小組」進行研議工作,又六月三日召開「有關閩南語相關諮詢會議」,
但未說明「閩南語拼音小組」成員及「諮詢」之對象為何人?成員之代表性如何?依何程序達成「共識」?
其「共識」有何法律或行政上之效力?貴部對社會大眾所關心的閩南語拼音問題仍然採用此種封閉式的解決方式,即使有所「共識」,能否服人,不無疑問。此為組成上之程序正義問題;第二、覆文謂「採羅馬拼音系統者,則以台灣閩南語音標系統、教會羅馬字、通用拼音乙式為多…」,此言雖為常識,目前通行之拼音系統確為上述三種,但並非每一種都受同樣的歡迎,其實情如何,非有公正之調查不得而知。教育部作為一個教育主管單位,對於任何事實之論斷不能只憑少數諮詢委員之常識判斷,而應有科學的調查數據。我們建議貴部對於各種拼音類型,針對其使用率、系統穩定性、文獻量、活力(比如使用以來被採用之出版之年度增加率多少)及使用者之認同意識等變項進行語言社會學的調查研究,其主持者更應該慎選中立之專家學者,以得公信,此為事實判斷上的程序問題,亦是方法論之問題;
第三、覆文謂「目前閩南語拼音系統整合工作較為困難,阻力較大,爰此,閩南語拼音整合工作一案,
宜先從師資培訓著手,俟師資培訓工作完成後,教師具有拼音相關專業知能,再研議推動閩南語拼音整合工作,
較為可行。」表面上看似合理,其實也牽涉程序正義問題,即師資培訓之師資如何聘用之問題。
頃聞今年初教育部國教司委託台北大學承辦之全國鄉土語言教師之培訓計畫,其拼音部分之教師均由余伯泉先生所指派,
極力推行余伯泉先生個人設計之「通用拼音」。教育部雖公告TLPA為閩南語音標,而國教司竟成「通用拼音」之推廣單位,
長此以往,教育部所培訓之教師將完全為「通用拼音」之信徒。對於此次國教司之偏袒通用拼音,
教育部若不能加以糾正,則所謂「宜先從師資培訓著手」豈非又成政治鑽營之漏洞?
四、 謹表淺見以為貴部覆文之回應,聊盡知識分子知無不言、言無不盡之社會責任,懇請部長正視問題,
尊重學術專業,勿再重蹈過去用人不當,處事不公,致生爭議之覆轍。
敬請
查照
台灣語文學會會長 洪惟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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