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歌謠
台北的民間歌謠
   
閩南語民語

◎ 什麼是歌謠

壹、兩種不同的文學

貳、摻入商業性的文學

參、添加音樂性的文學

肆、「歌謠」的定性



壹、兩種不同的文學

一般學者認為文學創作分為二大類,一是作家文學,一是民間文學。這兩種文學有本質上的差異。主要以創作者的背景身份區分,作家文學通常是識字的知識階層,而民間文學主要是不識字的一般庶民。
由創作者的背景的不同衍生了兩大類不同性質的文學。因為作家多半是識字的文人,因此作家文學的作者通常只有一人,但民間文學則是社區集體的創作,作者是整個社區的參與者;作家是用文字作為創作媒體,一般庶民不識字,只能用口傳的方式創作。作家文學寫出來的作品是書面語,可以流傳久遠,影響的時間和空間可能很大,創作的作品通常都有具名,因此作家通常相當愛惜羽毛,創作比較嚴謹,不輕易發表作品,作品一發表就成定本,作家通常不希望自己的作品被人輕易修改,著作權意識較強;民間文學當然也有創作者,但民間文學的作品一出聲便消失,只能記憶在聽眾的心裡,好的作品可望繼續流傳,但是人的記憶力有限,沒有一個人能夠像錄音機一樣把聽到別人說過的、甚至自己說過的,一字不漏地重新播放出來,因此在流傳的過程中,原始作品被改編、重編是不可避免的,也因此民間文學作品幾乎沒有定本,篇章越長異文越多。民間文學的作者也不計較自己的創作被人輕易修改。
因為作家使用的創作媒體是文字,而通常有文字的語言都是一個國家的標準語或共通語,即使是方言文學也傾向於這個方言的共通形式;一般庶民只能用自己的方言說故事、唸謠、唱歌等,所以方言性很強,民間文學和方言學是分不開的。作家文學傳播的方式是單向的,有不定在的聽眾;民間文學是口語文學,傳播的方式是雙向的,展演的內容常受現場氣氛與聽眾反應的影響而變化。這也是作家文學多定本而民間文學多異文的緣故。


茲將上述兩種文學的性質列表比較如下:
(1.1) 作家文學與民間文學性質比較表

  作家文學 民間文學
創作者身份 知識階層 不定數的一般庶民
創作者人數 作家個人 社區集體
創作媒體 文字 口傳
著作權意識
創作量
傳播方式 單向傳播 雙向
版本 通常寫定即成定本 隨時空、個人變化而有異文
語言 通常是標準語或共通語 方言

貳、摻入商業性的文學

在作家文學和民間文學的兩個極端中間有一個廣大的灰色地帶,就是不純的民間文學或作家文學。我們可以按照上述的分類標準,把這個灰色地帶分為「俗文學」和「大眾文學」。所以有這兩種文學,最重要的原因是商業性的摻入。
純粹的民間文學只是自娛、娛人或為教育、禮儀的目的而流傳,純粹的作家文學或稱為「純文學」原則上是作家為了實現自我、發抒心情或交際唱和而作,創作的基本動機都沒有摻入商業的目的。但無論是民間文學和作家文學的作品都可以達到自娛、娛人的目的,因而也容易被商品化。
作家創作作品被商品化時,創作者不只要考慮作品的藝術性,更重要的是必須考慮作品的銷路,為了銷路有時也不得不犧牲藝術性,這樣創作出來的作品就變成了「大眾文學」,如武俠小說、言情小說屬於這一類。
民間文學如果摻入商業目的就變成了「俗文學」,如說書、說唱、鼓詞、戲劇等。商品化的「俗文學」通常會加入音樂、戲劇的成分而成多媒體創作,並且篇幅比較長。
俗文學和大眾文學的差別是俗文學較多民間文學的性質,而大眾文學較多作家文學的性質。比如說唱與流行歌是台灣最重要的兩種商業性歌曲,但流行歌是有版權的,流行歌屬於大眾文學的一種,流行歌作者創作短短的一首歌曲,可以賺數千、數萬的版稅,流行歌有定本,不能隨便改動字句,每一個人的歌詞都一樣;但說唱往往是即興的,說書、說唱屬於俗文學的一種,講古師傅或走唱的歌手許多是盲人或不識字的文盲,雖然有的是根據所謂「古冊」(講本)或「歌仔冊」(唱本),但是實際講古或演唱通常不會完全根據原本,時常會改動內容、字句,每一個人唱的都不一樣,每一次唱的也不一樣,異文很多,表現了民間文學的本質。
由民間文學而俗文學而大眾文學到純文學可以說是一個連續體,兩個極端比較容易分別,但是中間的小類之間有時界線相當模糊,不易區分。有些人分不清楚「歌謠」和「流行歌」的分別,往往把台語流行歌、台語說唱都當成是「台灣歌謠」,其實它們各自屬於不同類的文學。
文人通常喜歡自栩其作品最具藝術性,為了區隔其他的文學,他們往往把文人創作的文學稱為「純文學」、把文人創作的歌曲稱為「藝術歌曲」、非票房取向的電影叫做「藝術電影」,好像只有文人創作的作品才是藝術,其他的都不是藝術。其實這是一種偏見,各種不同的文學都是藝術作品,都具有藝術性。藝術性當然也可以評比,創作的嚴肅性、創作的動機、藝術的性質……都可以作為評比的標準,但不是單一的標準。


參、添加音樂性的文學

純粹的語言或文字所創作的文學作品也可以加上其他的藝術成分,作家文學,如詩詞加上音樂成分所展演出來的就是所謂「詩詞吟唱」,進一步編成「歌曲」;民間文學散文體的故事如神話、傳說、故事等通常是沒有音樂成分的,但韻文體就添加了音樂性了,可以分為「民謠」和「民歌」兩種,合稱為「歌謠」。
音樂的成分主要有兩種:節奏與旋律,添加的成分不同,構成不同的文學展演形式。作家文學的朗讀和民間文學中的散文體展演既沒有節奏也沒有旋律;但「民謠」只有節奏而沒有旋律,「詩吟」則相反,只有旋律而沒有節奏;至於「民歌」和「流行歌」等所有的「歌唱」都是兼有節奏和旋律的。如果以節奏和旋律作為添加材料來區分,其區別可以作成下表:
(1.2)

 
講古/朗讀
詩吟
唸謠
歌唱
節奏
-
-
+
+
旋律
-
+
-
+

坊間出現了一些所謂「古詩吟唱」的商品,細聽其音樂,既有節奏,又有旋律,這只是「唱」而不是「吟」,真正的「吟」是沒有節奏的;有人說「謠」沒有音樂性,而「歌」有旋律性,這個看法不完全正確。觀上表可知,只有講古及朗讀才完全不具音樂性,「謠」只是沒有旋律性,但還有節奏性,而「歌」則節奏與旋律兼具。另外有一種小類,節奏或旋律都非常簡單的,叫做「吟誦」,可以視為歌唱下的一個小類。唸經或古文吟誦屬於這一類。


肆、「歌謠」的定性

依前述的分析,我們可以把所謂的「歌謠」定性為:

1) 是民間文學而不是作家文學;
2) 是不具商業性的民間文學;
3) 是添加音樂性的民間文學。

在這個定義下,所謂「台灣歌謠」限定為台灣的「民間歌謠」,它是民間文學,所以不包括所謂的「說唱」或「唸歌仔」,也不包括添加戲劇性的「歌仔戲」,當然更不包括「台語流行歌」在內。本文把「台灣歌謠」分為「民謠」和「民歌」兩種。民謠最主要的是「台灣童謠」、「台灣童謎」,童謎可以不具節奏性,即使有,節奏性也較低,但童謠的節奏性很強。台北的「民歌」主要是相褒歌,相當於客家的山歌,但相褒歌的音樂比較簡單、朴拙,客家山歌比較複雜、花俏,有點像閩南語的「唸歌仔」。本文的研究限定在閩南語的「歌謠」。



◎ 台北的民間歌謠  撰文:洪惟仁 (2004) 《下載全文

第一節 台北地區的歌謠文獻及其利用 

   壹、民間歌謠的文獻
     (一) 採集時地與發音人背景的紀錄
     (二) 注音、譯註與說明
   貳、台北地區的歌謠採集
   參、台北歌謠文獻資料的利用
     一、 歌謠產地的考證
     二、 歌謠產生時代的考證

第二節 台北的民謠 

   壹、民謠的分類
   貳、母謠
     一、育囝歌
     二、教囝歌
     三、急口令
     四、謎猜
   參、小兒謠
     一、玩韻謠
     二、遊戲謠
   肆、成人謠
     一、儀式謠
     二、諷世謠

第三節 台北的民歌 

    壹、歌謠的分類
   貳、雜唸仔
   參、認識台北的褒歌
     一、台北茶業的發展與褒歌的流行
     二、褒歌的格律
     三、褒歌的方言
     四、褒歌的音樂
   肆、閑仔歌
     一、雜歌
     二、苦戀情歌
     三、愛悅情歌
     伍、相褒歌